吉林通化社保缴费文件(通化社保缴费标准2020年)
公告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》(厅字〔2019〕3号)、吉林省委办公厅、吉林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》(吉厅字〔2019〕60号)有关规定,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,本人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有未缴、欠缴、断缴的,政府或原安置单位将按照本人兵龄补缴单位承担部分,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,后续的保险缴纳由本人承担。
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,携带相关材料于本日起,到户籍所在地乡镇(开发区)、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愿提出申请。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,逾期不再接受新的申请。
申请所需材料清单:
①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(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);
②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);
③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);
④凡能证明本人符合安置条件的档案材料,如:退役士兵安排工作调配证或安置工作介绍信复印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);自谋职业公证书或自谋职业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);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置证明。(本条所需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);
⑤相关缴费记录,在多个地区参保的,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等缴费记录凭证;
⑥困难人员认定材料(困难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、困难人员认定材料);
⑦《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》原件,由申请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。
咨询电话:0435-5887606
通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
2019年9月9日
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:王乐怡